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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節(jié) 基礎知識
1.個人教育貸款的含義和分類
(1)概念:個人教育貸款是銀行向在讀學生或其直系親屬、法定監(jiān)護人發(fā)放的用于滿足其就學資金需求的貸款。
(2)分類(根據(jù)貸款性質(zhì)的不同)
①國家助學貸款,是由國家指定銀行面向在校的全日制高等學校中經(jīng)濟確實困難的本科學生(含高職學生)、研究生以及第二學士學位學生發(fā)放的,用于幫助其支付在校期間的學費和日常生活費,并由教育部門設立“助學貸款專戶資金”給予財政貼息的貸款。原則:財政貼息、風險補償、信用發(fā)放、專款專用和按期償還。經(jīng)辦銀行:中國工商銀行、中國農(nóng)業(yè)銀行、中國銀行和中國建設銀行。
②商業(yè)助學貸款,指銀行按商業(yè)原則自主向個人發(fā)放的用于支持境內(nèi)高等院校困難學生的學費、住宿費和就讀期間基本生活費的商業(yè)貸款。原則:部分自籌、有效擔保、專款專用和按期償還。財政不貼息,各商業(yè)銀行、城市信用社和農(nóng)村信用社等金融機構(gòu)均可開辦。
2.個人教育貸款的業(yè)務特征
具有社會公益性,政策參與程度較高;多為信用類貸款,風險度相對較高。
3.個人教育貸款的發(fā)展歷程
略。
4.貸款要素
國家助學貸款與商業(yè)助學貸款的要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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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家助學貸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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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業(yè)助學貸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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貸款對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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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校貧困學生:具有中國籍(不含港、澳、臺),持有合法有效身份證件;家庭經(jīng)濟困難,無法支付基本費用;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(未成年人須其法定監(jiān)護人書面同意);能正常完成學業(yè);誠實守信,無違法違紀行為;貸款銀行規(guī)定的其他條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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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高等院校就讀的全日制本專科學生、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位學生:具有中國國籍,持有合法身份證明;無不良信用記錄;必要時須提供有效的擔保;必要時需提供其他法定代理人同意申請貸款的書面意見;貸款銀行要求的其他條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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貸款利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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執(zhí)行中國人民銀行規(guī)定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,不上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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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中國人民銀行規(guī)定的利率政策執(zhí)行,原則上不上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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貸款期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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畢業(yè)后6年內(nèi)還清,最長不超10年;畢業(yè)后繼續(xù)攻讀學位的,經(jīng)貸款銀行許可貸款期限相應延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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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校學制年限加6年。畢業(yè)后繼續(xù)攻讀學位的,經(jīng)貸款銀行許可貸款期限相應延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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還款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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等額本金還款法、等額本息還款法,在“借款合同”中約定一種。首次還款日不遲于畢業(yè)后兩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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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校后次月開始還貸,可分次償還,利隨本清,也可到期一次性償還。銀行可視情況給予一定寬限期,寬限期內(nèi)不還本金,也可對在校期間的利息本金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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擔保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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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用擔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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須提供抵押、質(zhì)押、保證或其組合,可要求借款人投保相關(guān)保險;相關(guān)信息變更時,借款人應提前30天通知銀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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貸款額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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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人每學年不超6000元,總額度按正常完成學業(yè)所需年度乘以學年所需金額確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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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超過借款人在校年限內(nèi)所在學校的學費、住宿費和基本生活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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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節(jié) 貸款流程
5.貸款的受理和調(diào)查
(1)國家助學貸款的受理和調(diào)查
學生(申請人)在規(guī)定的時間內(nèi)向所在學校國家助學貸款經(jīng)辦機構(gòu)(簡稱學校機構(gòu))提出申請,領(lǐng)取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等材料,并將有關(guān)證明材料一并交回學校機構(gòu)。申請人需提交: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;學生證或入學通知書的原件和復印件;鄉(xiāng)、鎮(zhèn)、街道、民政部門和縣級
